项目承包合作框架协议


发包方:

承包方:

本协议适用于发包方与承包方在个体之家发包和承包项目,发包方和承包方均应当遵守本协议。

一、承包项目

1、承包项目的具体内容以发包方在个体之家发布的项目文件为准。

2、发包方、承包方以实际完成承包项目验收且已经支付全部费用,但实际履行内容与项目文件不一致的,以承包方、发包方实际履行的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与具体项目文件相冲突的,以项目文件内容为准。

二、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为一年,承包期限到期后,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以后以此类推。

2、承包期限到期,但承包期限内承接的项目尚未完成,则该项目承包期限延续至该项目完成为止。

三、项目报酬

承包方根据项目文件的约定的标准获取报酬。

四、日常对接

承包方、发包方均均认可个体之家平台记录的数据,同意以个体之家平台记录的数据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五、承包方权利义务

1、承包方按合同约定完成项目,自行或者派遣雇员完成承包业务,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发包方报告工作。承包方对其派遣的雇员的行为负责,并承担雇员产生的费用和风险。

2、承包方在履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发包方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意见,维护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3、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发包方同意,不得泄露与项目、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4、承包方有义务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成果,项目成果应当经发包方验收合格,若项目最终未通过发包方验收,则发包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赔偿。

5、承包方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要的费用与成本。

6、承包方应当依法如实进行纳税申报,并依法纳税。

六、发包方权利义务

1、发包方有权发布项目的各项要求,并对项目有最终决定权及项目变更的审批权。

2、当发包方发现承包方人员不按总承包合同履行职责,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承包方更换相应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发包方应当按照项目文件向承包方支付承包报酬。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八、本协议是承包方与发包方在个体之家就项目承包达成的框架协议,自各方注册个体之家账户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