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盒服务商管理办法

(第一版 )

 

 

 

目录

第一章:准则... 2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2

第二条 定义... 2

第二章:服务商的准入要求... 2

第三章:签约流程... 3

第四章:业务要求... 3

第五章:处罚机制... 5

第一条:一级违规行为... 5

第二条: 二级违规行为... 5

第三条:三级违规行为... 6

第四条:处罚机制... 6

第六章:退出机制... 7

第七章 附则... 8

第一条 其他说明事项... 8

第二条 解释部门... 8

第三条 实施日期... 8


第一章:准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深圳钱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盒”)风险管理,促进服务商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增强代理商风险管理的合规性、系统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联卡收单外包服务指引》及相关配套业务管理办法、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服务商,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等设立,在指定区域、特定行业领域内为钱盒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商户扩展与服务、终端布放与维护等业务的分销服务机构。

第二章:服务商的准入要求

服务商申请钱盒的代理资格,须满足如下条件:

1.    持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经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完善组织架构、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业务持续管理等制度;

2.    具备良好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声誉状况、风险控制能力和服务能力;

3.    具有提供专业化服务的必要营业场地、人员配置、服务体系和支持能力,具备商户回访、培训、机具问题和商户问题24小时内响应的服务能力。

4.    须遵纪守法合规,无不良从业记录。

5.    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能够提供预计拓展的客户类型、客户名称、所需产品和交易量预估等。

6.    遵守监管部门及钱盒提出的其他合规要求。

第三章:签约流程

1、填写入网登记表或通过盒伙创业平台注册;

2、招商部考察,明确业务范围、覆盖地区、开展要求、权利、义务和责任

3、签约服务商提供以下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办理业务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租房协议、服务商商户拓展及风险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4、签署服务商合作协议;

5、支付保证金、货款,发货;

6、钱盒指定专门部门即:移动创业部,负责服务商业务管理工作;

第四章:业务要求

服务商接受监管部门及其钱盒的指导和监督,共同维护市场稳定、规范发展。承诺遵守本办法,遵守银联卡业务规章和市场规则。服务商承诺因违反银联卡业务规章和市场规则及本办法受到惩罚或带来经济损失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1.   钱盒有权对服务商的规章制度、业务建设、经营状况及服务商内部数据安全进行检查,定期(一般指一个季度)向钱盒报告业务开展情况。

2.   服务商要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地、完善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撑能力。必须建立商户定期回访及问题维护24小时相应机制。有专门人员接受商户投诉和业务咨询,客户服务人工电话接通率应超过80%。

3.   服务商在开拓商户过程中,禁止发展有风险倾向性的商户,需严格遵循《收单协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与商户签订收单协议,收集商户证照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对于蓄意造假(含对于造假情况审核不严)钱盒有权予以严厉处置。

4.   服务商必须全面确认并及时掌握开展的商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商户信息,并按钱盒及银联卡业务规章要求进行商户拓展,全面掌握终端机具的准确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及其变更情况,并向钱盒进行备案。

5.   服务商在开拓商户后,应对商户进行操作培训。巡检商户在合约期内日常运营状况,并向钱盒上报风险事件、可疑交易及商户信息变更。在出现商户交易信息异常,风险违规,调单处理等时,需配合钱盒进行事件处理。

6.   服务商有义务向商户提供风险控制培训,展业培训,机具管理及维护培训,产品操作培训。

7.   服务商应建立相对应的服务团队,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门拜访、电话、微信服务平台,邮箱等服务方式,来满足商户对于终端机具使用、故障处理、风险处理等业务需求。

8.   服务商有义务对所属商户做好商户运营、维护服务,并定期对所属沉默商户群体进行售后回访、服务跟进,公司将以3个月为沉默商户回收周期,如未在激活周期内进行商户沟通激活,公司将对沉默商户资源进行回收并二次投放至创业平台等供其他服务商激活、服务,同时商户相关的后续服务费由激活方所有。

9.   服务商发生业务变更(如公司重组、股东变、管理人员变更,开展新业务品种等)有义务立即通知钱盒,及时递交书面报告和整改措施。

第五章:处罚机制

第一条:一级违规行为

1.    在未经授权的地区拓展商户;

2.    违反银联卡业务规章、银联卡收单外包服务指引、市场规则及公司服务商管理规范的。

3.    实施银联相关规则中明确的违规行为扰乱受理市场秩序,恶意争抢商户

4.    违反银联终端管理相关规定,在商户布放未经银联认证的终端机具,或布放超出银联规定业务受理范围的机具;

5.    泄露或利用商户信息牟取不当利益;

6.    侵犯“银联”和“钱盒”品牌权益,冒用银联及银联成员机构、钱盒名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7.    服务商发展风险商户,蓄意伪造商户资料(含对于伪造商户资料审核不严)、未签订收单协议;

8.    直接参与商户共谋或纵容洗钱、套现、恶意扣款、受理伪卡、盗卡行为;

9.    利用钱盒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二级违规行为

1.    未经钱盒书面授权,以钱盒的名义印发宣传材料或发布广告;采用短信、互联网伙伴式宣传销售;

2.    严重违反钱盒关于分销价格、零售价以及服务费等价格体系,区域内恶意竞争。

3.    调单超期未复导致退单(如无法从商户追回退单损失,由服务商承担);

4.    未对商户进行现场真实性调查,通过远程方式拓展商户;

5.    未经钱盒书面确认,通过互联网渠道拓展商户,互联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淘宝网、阿里巴巴、拍拍网、京东等。

6.    商户申请的装机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7.    将钱盒的资料、合同、后台账号告知或者转交第三人;

8.    不遵守钱盒通知、公告3次或以上的;

第三条:三级违规行为

1.    布控终端后,为商户提供非钱盒提供的支持银联刷卡标牌;

2.    未按钱盒要求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商户回访;

3.    未能第一时间处理商户投诉、机具维修、等售后服务;

4.    布控终端后,服务商未按要求给予使用培训,规范引导;

第四条:处罚机制

1、服务商触犯一级违规行为,取消合作资格,扣除全部保证金、服务费,罚款10000元-50000元/次,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2、服务商触犯二级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5000元/次(户),暂停发放服务费,触犯两次以上的,暂停后台账户和服务费结算,责令整改,直至钱盒验收合格。  

 3、服务商触犯二级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20000元/次(户),暂停后台账户和服务费结算,责令整改,直至钱盒验收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强制退出。

4、服务商触犯三级违规行为,罚款100元-500元/次(户)。

5、3次三级违规行为可视为1次二级违规行为,2次二级违规行为可视为1次一级违规行为。

6、服务商违规行为给商户和钱盒造成损失的,服务商除承担罚款之外,还应当对商户和钱盒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处罚机制详见《风控管理办法》。

第六章:退出机制

1、自愿退出

(1)服务商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协议,服务商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钱盒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钱盒做好商户交接工作;服务商未配合钱盒做好商户交接工作导致不良后果的,钱盒有权暂扣业务保证金和服务费,并追索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

(2)服务商提出终止合作,钱盒有权立即停止计算服务费。

2、强制退出

(1)服务商违反银联卡业务规章、银联卡收单外包服务指引、市场规则及公司服务商管理办法一级违规行为及严重二级违规行为的,钱盒有权将服务商强制退出。

(2)钱盒勒令服务商被强制退出,将视情况扣除保证金和服务费。

(3)自强制退出之日起,停止计算服务商服务费。

 

 

 


第七章 附则

第一条 其他说明事项

如外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有相关规章制度管理规范规定的,可参照按照外部规定执行。服务商应参照本办法制定的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条 解释部门

本办法移动创业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三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服务商已经认真阅读《钱盒服务商管理办法》,愿意遵守本办法。

                                 服务商(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