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合作伙伴协议

《灵活就业合作伙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账户”)与您在本协议项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合作协议。

您应充分阅读、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涉及免除或限制云账户责任的条款、限制您权利的条款、适用法律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请您审慎阅读,当您点击勾选或点击同意或实际使用云账户服务时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请您不要勾选或点击同意本协议或实际使用云账户服务。本协议由云账户视情况更新,如您不同意部分或全部更新后的内容,您应当停止使用云账户服务,否则您继续使用云账户服务的行为将被视为接受更新后的内容。

本协议中有部分斜体、加下划线的条款,该等条款可能影响您的权益或涉及您的个人信息,请您重点阅读。

 

特别声明:

您通过云账户平台服务的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与您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或其他类似劳动人事法律关系,且您不是企业客户(含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否则不能分包云账户为满足该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而发布的任务。

一经发现您违反上述第一段声明规定行为的,云账户有权取消您使用云账户服务的资格;如为您办理了个体工商户注册服务,云账户有权要求您立刻注销个体工商户,并有权上报和配合相关国家机关,同时保留追究责任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鉴于:

云账户承接了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且享有云账户平台的合法使用权,可为您提供灵活就业服务,主要包括基于您的资质或技能为您匹配并进而向您分包适合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核算由此产生的生产经营收入等。您具有相关业务经验和资质,且有意愿承接前述业务需求、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云账户与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并签署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应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1、关联方:指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双方直接或者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如果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其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其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两个以上具有夫妻、直系血亲、兄弟姐妹以及其他抚养、赡养关系的自然人共同持股同一企业,在判定关联关系时持股比例合并计算。

2、云账户:指与您开展灵活就业总分包服务合作并签署本合作协议的主体及其关联方的统称。

3、云账户平台:指云账户开发的App、网站、客户端或其他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津智云商商事登记管理系统、云账户综合服务平台、云账户App及云账户助手微信小程序。

4、个体工商户:指云账户根据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签订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合作协议》协助其进行个体工商户登记并经云账户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不包括前述个人通过其他途径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5、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指自我雇佣、自我管理、自担成本、自负盈亏并通过账户平台从事合法合规生产经营活动个人或本协议项下的个体工商户

6、生产经营收入(税后):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与云账户合作,承接云账户所分包业务进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经营所得扣除根据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后的收入。

7、企业客户:指与云账户签署服务合作协议、开展服务合作(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音视频制作业务、市场拓展业务等,具体以服务合作协议约定为准)且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云账户平台或企业客户平台直接向其提供服务的企业。

8、业务服务费:指由云账户向企业客户提供灵活就业总分包服务,云账户就该服务向企业客户收取的费用。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基于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云账户向企业客户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现云账户拟将该合作业务分包给本协议项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云账户通过云账户平台或企业客户平台发布分包服务内容,您根据自身资质及技能选择同意承接并提供企业客户所需求的服务。

2、云账户基于企业客户的服务需求和合作业务情况,将不时应企业客户的要求或业务需要发布与业务相关的政策、规范、服务标准等,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流程、服务规范、验收标准、结算标准等(以下统称为“服务规则”),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您,您承诺在提供该业务服务过程中遵守前述服务规则,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如您未遵守服务规则或未能按需求完成业务服务,将影响您获取生产经营收入。

3、您应当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税务机关的要求,履行您通过云账户平台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取得生产经营收入应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您认可并同意云账户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相关税务机关的要求和您的授权协助您履行上述纳税义务,为此您应配合云账户向相关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应当向云账户提供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所需的相关材料和信息,且应当保证前述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4、鉴于云账户与企业客户基于总分包服务模式,并应企业客户的业务需求,向企业客户提供其所需服务。如您与云账户已开展了事实合作且向企业客户提供了服务,则双方对前述事实合作予以追认,前述事实合作同样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三条 生产经营收入(税后)的结算及支付

1、您理解并同意,生产经营收入根据您提供服务的订单数量和质量等计算,同时您的生产经营收入可能受企业客户或其用户的喜好程度、企业客户发布及云账户应企业客户需求发布的服务规则、您的个人经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您的生产经营收入可能存在浮动。您提供服务的订单数量和质量情况均以云账户与企业客户确认的信息为准。

2、云账户收到企业客户支付的业务服务费后,将根据您服务完成情况核算您的生产经营收入,并在协助您缴纳应承担的税款后支付给您。

3、您确认,如根据现行税法规则,您的生产经营收入致使您应承担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则您与云账户将不再进行业务分包合作,您应自行向相关税务机关清缴您所取得全部经营所得的相关税费,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以书面方式解除本协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您保证签署本协议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满足所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法定条件及约定条件,如您不具备前述民事主体资格,则由您或您的监护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

2、您保证具有承接云账户分包业务服务所需的资质。如果您所承接的生产经营活动需经相关国家机关许可或以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方式进行的,您应先行取得相关许可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提供服务开展分包经营活动,否则您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您保证在通过云账户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遵照相关服务规则并自备所需要的设备设施、自行承担必要费用,同时对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质量及成果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您个人原因造成您本人、企业客户或任意第三方损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您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损害赔偿。

4、您有权在云账户处查询生产经营收入(税后)的核算方式,取得生产经营收入(税后)。您保证承接及履行云账户分包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以您个人名义或您登记注册的本协议项下的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进行的,与您名下非通过云账户平台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没有任何关系;您保证不以在云账户平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的名义从事任何与本协议项下的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业务。

5、如您通过云账户平台登记注册了个体工商户,您同意并授权由云账户保管该个体工商户的所有证件、公章、印鉴等资料(如有),云账户承诺将妥善保管,并不得出于本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而使用。您同意注册完成后获取的个体工商户电子证照仅用作本协议项下合作事项,如您以该个体工商户身份开展其他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税务申报等事项与云账户无关且云账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6、您保证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不得从事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涉嫌传销、赌博、暴力、淫秽、恐怖行为、洗钱、偷税、漏税、逃税、非法集资、诈骗)及其他不符合本协议合作约定的行为,否则云账户有权中止向您支付生产经营收入或终止本协议。同时,相关国家机关介入调查时,您应当予以协助并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阻挠、拒绝调查。

7、您确认并同意,您作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承接云账户分包的生产经营活动,与云账户之间为业务分包合作关系,不存在劳动、劳务、雇佣、担保或被担保等关系。同时,您确认您与企业客户(含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雇佣或其他类似劳动关系,您亦不是企业客户(含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等人员。如云账户发现您属于前述人员的或其他不符合本协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义的,有权立即中止向您支付生产经营收入或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您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补缴相应的税款、滞纳金、罚金)。

8、您除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和服务规则以外,无需接受云账户的用工管理,也无需遵守云账户关于员工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考勤休假、绩效考核、调岗晋升降级和违纪处分等。

9、您保证向云账户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合法、有效,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云账户,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您承担。您的收款账户信息以您或您通过企业客户提交至云账户的信息为准,且您保证该收款账户为您本人或您本人所设立的本协议项下的个体工商户合法所有。如因您提供信息有误或变更信息未及时通知云账户等导致付款异常的,您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云账户收到相关国家机关任何调查请求的,您应协助并如实反映情况。

10、为确保向您提供优质服务,云账户可能需短时间中断服务对云账户平台进行维护和升级,若发生此情形,云账户将尽可能在中断服务前通知您,您理解并同意云账户无需向您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云账户承诺保障并配合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行使以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访问权、更正权、删除权、撤回同意权、可携带权和账户注销权等。

12、云账户坚持从行业底层逻辑出发,研究行业发展规律,积极参与各项国家级、省部级的行业重点课题研究,如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同主持最高人民法院2021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有关企业刑事合规问题的课题等,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经验,可为您提供多项附加服务,具体适用由云账户和企业客户共同决定:

12.1您应主动接受云账户对于业务场景的定期合规性核验。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确认业务真实、有效区分您所得性质、协助您依法纳税,避免业务场景产生违法违规风险。云账户可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企业客户、云账户和您三方业务开展情况,定期对您与企业客户间业务场景的合规性进行核验。如发现风险隐患,将根据云账户长期合规工作积累的理论及实践成果,协助对业务场景进行针对性整改。

12.2保险保障服务。云账户总结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需求,选择适宜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保障服务供应商,可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产经营活动特点定制保险产品,为您提供职业伤害保障。如涉及为您提供保险保障的,您知晓并同意云账户将作为投保人,负责推动投保和理赔流程,提升您的抗风险能力,助力您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意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和承诺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

2、您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服务规则的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提供该业务服务,如您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前述要求的,您应赔偿因此给云账户造成的实际损失。

3、如您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服务规则导致业务根本无法完成或您承接生产经营活动后又明确表示无法按要求向企业客户提供服务的,视为您违约,并赔偿因此给云账户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协议中约定的您应承担的赔偿等,您应在收到相关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云账户,否则云账户有权在拟向您支付的生产经营收入中扣除。

5、如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公序良俗给云账户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或企业形象损失,云账户有权向您主张损害赔偿。

6、本协议任意一方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销、申请破产、经营异常且不能合理解释或通过合理方式无法联系、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取消营业资格,另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政府机关不再授予或调整协议任意一方相应经营资质或权利等,导致本协议部分条款或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遭受该行为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且该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意一方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战争、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或电信机构服务中断造成的事件。

2、本协议任意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如在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不可抗力持续30个自然日仍未停止的,双方可经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此情形下,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并尽力配合对方完成协议终止事宜。

 

第七条 个人信息保护

1、为了您可以使用云账户提供的灵活就业总分包服务,向您付款及协助您完成个人所得税缴纳,执行服务验证、升级服务,改善云账户现有服务,您同意并授权云账户收集、留存并合法使用您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影像、人脸照片及动态面部识别特征、银行账号或其他收款账户信息、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云账户平台账号、税费缴纳信息、活动内容及生产经营收入信息

2、您须谨慎保管于云账户处注册时所使用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户信息、身份凭证),因您泄露或提供给他人使用该等信息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您自行承担。

3、为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约定服务,您授权并同意云账户在下列情形下共享您的个人信息:

3.1与关联方云账户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账户技术”)共享:云账户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收款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共享给云账户技术,云账户技术将您的前述信息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共享给其合作机构进行信息核验。与合作机构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核实您的身份,以便准确无误地向您支付生产经营收入(税后)。

3.2与企业客户共享:

3.2.1云账户将您的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影像、生产经营收入及税费缴纳信息共享给相应有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与企业客户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为您筛选适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了解您的生产经营情况。

3.2.2您同意并授权,云账户将您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明细、完税证明、纳税记录等各类税费缴纳信息共享给相应有业务需求的企业客户,与企业客户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为您筛选适当的生产经营活动及了解您的生产经营情况。

3.3与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本协议目的,云账户的某些服务将由合作伙伴提供。云账户可能会与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云账户的合作伙伴包括:

3.3.1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天津市人社局”)。云账户将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通过天津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调用天津市人社局“人员参保状态核验”数据服务接口,经过相应模型运算后,向云账户反馈您与企业客户之间的社保缴费关联情况(如您曾经在该单位有过参保缴费记录或正在该单位参保缴费,则返回“是”,如其他情况,则返回“否”)。该反馈结果仅限用于云账户查验您与企业客户是否有可能存在社保缴费关联,以便确保您符合云账户的服务范围。

3.3.2天津市公安局。云账户将您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共享给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核查后,向云账户反馈查验结果。与天津市公安局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查询与您开展合作的企业客户的合作对象中涉嫌传销风险人数和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人数,以便帮助评估与您开展合作的企业客户的相关法律风险。

3.3.3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云账户将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号码(如有)及手机号码通过加密方式生成为不能被其他第三方识别的信息,共享给银联商务,银联商务将向云账户反馈关于您的查验结果。与银联商务共享的信息,仅限用于查询您的信用评价结果,以便确认云账户与您开展合作符合合规要求。

3.3.4其他合作伙伴云账户可能向上述合作伙伴之外的其他合作伙伴以加密方式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便其他合作伙伴支持云账户为您提供服务,实现本协议目的,例如风险名单数据库合作方、身份核验供应商、数字证书认证机构或其他供应商。当因国家合规政策调整等带来的新要求,以及云账户业务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为确保能够及时顺利向您完成服务提供及改善后续服务,云账户可能会变更合作伙伴范围,向现有合作伙伴之外的政府部门、服务机构等新增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

云账户对共享您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遵守“非必要不变更”“缔结严格法律关系”“最小化提供”“必须加密传输”等原则,以保障您的隐私安全不会有额外之虞。云账户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并与共享对象签署严格的保密协定或保密条款,要求其按照云账户的说明、本协议约定以及其他任何相关的保密和安全措施来处理个人信息,并确保您的个人信息仅用于上述条款所限用途,未经您的同意,不得将您的信息另作他用。

 

第八条 保密责任

本协议任意一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所有内容以及协议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相关的法律、商业、合作业务的所有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允许,均不得向本协议约定之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但前述保密信息已经公开、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通过其他合法来源获悉或应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本条约定的保密责任仍然有效。

 

第九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生效、履行、解释与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双方一致同意提交至实际与您开展合作的云账户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通知

1、有效联系方式

云账户为了向您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有权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联系地址、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等)向您发送相关通知,如您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

云账户将通过您的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相关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

2、通知的送达

云账户通过您提供的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在云账户平台中发布公告或通知消息、向您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及通过客服向您发送通知,通知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云账户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挂号信、EMS或快递发出的,签收即为送达,因您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挂号信、EMS或快递未能被您实际接收的,挂号信、EMS或快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您可以通过您预留的电子邮箱、云账户平台的在线客服、服务热线等方式向云账户发出通知,您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出的通知视为您本人的意思表示,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您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如以挂号信、EMS或快递发出的,签收即为送达,因云账户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挂号信、EMS或快递未能被云账户实际接收的,挂号信、EMS或快递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云账户的联系信息如下:

服务热线:400-6565-739

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yunzhanghu.com

联系地址:中国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科技园天百中心1号楼6层、15层、21-24层

 

第十一条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为向您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更高效的与您开展合作,在不影响您的实体权利和合法权益、不降低服务品质的情况下,云账户可以选择合适的主体与您开展合作并提供服务,且云账户会向您履行选择该主体的告知义务(告知形式详见第十条第2款)。为减少在此过程中给您造成的打扰,本协议在您与任一实际开展合作并提供服务的云账户主体之间均适用并有效,双方无需另行签署书面协议。如您需要与实际合作的主体分别签署单独的书面协议,可以通过云账户平台在线客服或服务热线联系云账户并提出需求,云账户将予配合。与您实际开展合作的云账户主体是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法律主体,您可以随时查看云账户客户端的相关信息,或根据实际合作信息确定与您履约的云账户主体。

2、与您开展合作的云账户主体可能根据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主体的变更不会影响您在本协议项下的权益。您以任何方式明确同意与变更后的云账户主体就合作的经营活动进行结算,或以其他实际行动表明同意与变更后的云账户主体合作的,视为您同意与变更后的云账户主体签署并履行本协议。因业务调整而导致的主体变更,云账户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要求,向您履行告知义务,若主体变更导致对您的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发生变更的,云账户会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3、为适应业务的迭代与优化,云账户可在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的情况下更新本协议条款,并在云账户平台、企业客户平台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如各平台协议内容存在差异的,应以云账户平台内公布的协议版本为准)。如您同意所修改的内容,请通过点击勾选、继续接受云账户付款等方式,或以其他继续使用云账户服务的方式予以确认;如您不同意所修改的内容,请停止使用云账户服务。

4、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形,您有权以本协议第十条所列的联系方式通知云账户终止本协议:

4.1云账户破产或被取消营业资格的;

4.2本协议更新后,您不同意所修改内容并停止使用云账户服务的;

4.3您不愿继续使用云账户服务的。

5、您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序良俗,云账户有权自主判断您的行为是否违约或违规。发生下列情形时,云账户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限制或停止您使用云账户服务的资格,情形严重的,云账户有权以本协议第十条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并有权根据云账户与您签订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合作协议》敦促您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如适用),且您认可通过这种途径致使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法律后果:

5.1云账户有合理理由或有证据认定您违反本协议约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的(包括但不限于涉嫌传销、赌博、暴力、淫秽、恐怖行为、洗钱、偷税、漏税、逃税、非法集资、诈骗);

5.2云账户有合理理由或有证据认定您存在危害国家统一、颠覆国家政权、损害国家荣誉或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或发表前述相关言论的;

5.3您严重违反该业务政策、服务规则、超出电子营业执照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利用电子营业执照与除云账户之外的其他合作方开展经营活动或通过实体商户从事经营活动

5.4云账户按照法律规定或有权机关的要求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

5.5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

 

第十二条 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云账户平台通知、弹窗内容)。补充协议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